期刊专题

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刑法适用

引用
如何界定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对司法实践而言意义重大。本罪客观方面,即负有食品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行为,以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的严重后果。本罪主观方面,应当从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这两种行为方式出发,进行准确的认定其罪过形式。

食品监管渎职罪、司法认定、法条竞合

D922.16(中国法律)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40-24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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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88/D

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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