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股权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一股二卖”情形之辩析

引用
股权善意取得制度在公司法解释三中得以确立,但是否合适,笔者从有限责任公司及股权的性质出发对此进行辨析,认为仍值得商榷。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善意取得

D923(中国法律)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34-234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5,(8)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