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先占制度的思考
先占是法律史上最早确立的所有权制度,为动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之一,我国《物权法》未对先占制度作出明确规定,现代社会中“乌木”之争和“狗头金”事件等类似事件的发生,凸显了法条空白和理论冲突带来的尴尬争执。本文将从先占制度的构成要件与基本范畴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确立先占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先占、构成要件、必要性、无主动产
D923(中国法律)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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