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处分的适用条件探讨
保安处分的首要目的在于进行事前社会防控,这不仅体现在再犯可能上,还包括初犯可能。若将客观违法行为作为适用保安处分的必要条件,则将排除部分初犯可能的适用。然而,以人身危险性作为保安处分适用的基本判断标准,符合制度的立法原意的同时也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保安处分、人身危险性、人格特征
D922.14(中国法律)
2015-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0-142
保安处分、人身危险性、人格特征
D922.14(中国法律)
2015-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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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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