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安全保障义务的保护范围
今年5月28日山东招远发生骇人听闻的麦当劳内故意杀人案,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涉及道德法制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其中,关于“麦当劳在这次的杀人案中是否应当负有相应的责任”这一问题,又一次引起对于安全保障义务的探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出台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问题》首次对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了规定,2010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更是以法律的形式对安全保障义务制度进行了构建,但是对于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外延以及保护范围等问题,仍然界定不清。
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基础、性质、保护范围
D923(中国法律)
2015-0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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