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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

引用
死刑作为刑罚的一种,具有其独特性,与其他的刑罚相比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它的严厉性。当前,人们越来越关注人权问题,死刑的存在与人权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生命权,似乎显得极其不和谐。其实不然,本文作者认为我国死刑的存废都是站在人权保障的立场上加以考虑,都是以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为主要目的的。

死刑、存废、人权、保障

D925.2(中国法律)

2015-0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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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88/D

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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