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司法分流是信访法治化的应有之义
信访法治化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信访司法分流是信访法治化的路径之一,我们要寻求在法治的基础上使信访和司法依照其各自特色实现各自角色的矫正和回归,信访司法分流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司法自治、司法独立,同时起到公民权利救济的作用。
信访、法治化、法治国家
D632.8(国家行政管理)
陕西省高等人民法院2014年课题《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问题的调研》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5-0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6-37
信访、法治化、法治国家
D632.8(国家行政管理)
陕西省高等人民法院2014年课题《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问题的调研》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5-0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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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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