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本源性思考--解读刑法的人性、人道、人权
理性的刑法离不开人性的信仰、人道的弘扬、人权的保障,“刑法是以规制人的行为作为其内容的,任何一种刑法规范,只有建立在对人性的科学假设的基础之上,其存在与适用才具有本质上的合理性。因此,刑法的本源性思考,必然将理论的触须伸向具有终极意义的人性问题。”①刑法的一切规范都要与之相契合从而寻求最大化的正义。本文通过对刑法人性、人道、人权的解读来探索刑法的内在底蕴和终极价值。
本源性思考、人性、人道、人权
D914(法学各部门)
2015-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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