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空中国概念股的法律思考
伴随着美国最大的券商盈透证券宣布禁止客户以保证金的方式买进多家中国公司的多种股票,拉开了一轮大举做空中国概念股的序幕。以浑水研究和香橼研究为首的做空机构,利用部分中国概念股的财务造假行为,顺势做空从中牟取暴利,损害了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利益和形象,也给海外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
中国概念股、做空、法律责任
F831.51(金融、银行)
2015-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3-44
中国概念股、做空、法律责任
F831.51(金融、银行)
2015-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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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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