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中公平补偿的问题研究
在2012年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没有表决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这意味着关于征地补偿制度的修法进程将延续到下一次审议。被征地方和征地方两者之间存在天然的利益冲突,因此,补偿标准的制定要符合二者的利益要求就难上加难。在现实情况中,征地拆迁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补偿费的多少影响到征地方的建设成本和被征地方未来的生计生存。如此不可调和的矛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众形象和公信力。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公平补偿
D922.3(中国法律)
2015-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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