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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模式下股权回购协议之强制执行效力分析

引用
股权回购协议作为保护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制度创新,已然成为实现公司决策合理性与公平性的重要内容。反观传统理论对这一做法的否定,现代法治理念已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为其找到充分的可行性依据。公证模式下的股权回购协议不仅提高了公司运转的效率,也为预期利益的实现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在应用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困境与风险。因此,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避免不适当的行为影响其效果的发挥。

股权回购协议、公证、强制执行力

D922.291.91;D926.6(中国法律)

2015-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17-2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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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14-1188/D

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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