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对法学研究之影响
实用主义(Pragmatism)是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的现代哲学派别,在20世纪的美国成为一种主流思潮。在实用主义大旗下派生出的分支有“人本主义”“工具主义”“逻辑经验主义”,20世纪初在美国发展成一种哲学运动,到现在仍然是一种非常有影响的思想体系,它把哲学从一种人生观的思想体系降为研究问题和澄清信息的批判方法,把知识解释为一种评价过程,为科学探索的逻辑作为人们处事待物的行为准则。本文着重从其所掀起的现实主义法学浪潮探讨实用主义对法学研究之影响。
实用主义、法学方法论
D909.1(法的理论(法学))
2015-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0-19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