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法官制度改革
作为审判机关,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法官是司法运行的人力基础,人民法院应以审判为中心,确保法官在法院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出发,全方位对司法制度作了谋划和部署,并提出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建立分类科学、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保障有力、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让法官享有应有的职业尊荣,有助于法官回归职业本源,使我们可以站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加接近“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本文主要从改革的意义、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的角度对此次改革进行初步探索。
我看、法官制度、改革
D926.2(中国法律)
201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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