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司法介入特别权力关系的程度——以学校管理权限为视角
受德、日理论影响,我国一直将学校管理的相关事务纳入特别权力关系领域. 这一划分,就将学校管理事务引起的争议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 但是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即便是处于特别权力关系领域,也应把人权的保障置于首位. 因此,一些有关高校的诉讼成为民众关注的热点. 但是,基于特别权力关系的特殊性,我们并不是要完全排除该理论的适用,而是对其进行改良并置于司法的审查之下,以此来推动依法治校.
特别权力关系、司法、学校管理
D922.16(中国法律)
2015-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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