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客现象:规范试用买卖的立法思考
说到试用,很多人都尝试过,比如在超市中,大家就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食品厂商将一些食品切成小块,放在盘子中供过往的消费者免费品尝。然后根据自己喜好选择购买或不购买。汽车营销商不定期地开展试车试驾活动,使得消费者们更能亲身体会到选择的快乐。另外由于网络更加方便快捷,许多厂商更愿意在网络上提供试用的产品,相应地就出现了我们现在所知晓的“试客族”。所谓“试客”,就是在购物之前,先通过互联网第三方的试用网平台免费索取商家的试用赠品,经过试用后才产生购买行为的网民。而与这一群体共生的种种相关商业形态,就形成了所谓的“试客经济”。事实上,是来自厂商的营销需求催生了试客经济。不管是我们在超市的试吃还是试客们参与的,其实是一场试用营销活动,也就是一场试用买卖活动。而以不同的要约与承诺形式,构成试用买卖合同,进而进行买卖交易。
规范、试用买卖、立法思考
D923.6(中国法律)
2015-0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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