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习惯法与行政法的调和
少数民族的历史渊源已久,其民族法律也有着自身的特色。在少数民族的历史当中,少数民族的地方政府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众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政权律令,这些律令在少数民族的发展进程中经历了长期的运用和归纳,其内容在民族当中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默认成规的条例、规范,成为少数民族内部的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但是这种法律体系运用在当代却有着一定的局限性,其地域性特质相对浓厚,因此对于当前国家整体形势来看,并不能够完全适用于当前的时代潮流和社会制度规范。由此本文就提出了分析少数民族习惯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差异,了解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渊源及具体内容,依据,了解这种传统民族区域性的法律与行政法之间的正负面促进作用,进而分析少数民族习惯法与行政法的调和策略。
少行政法、习惯法、冲突
D920.4(中国法律)
2015-0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0-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