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律师职业在当代中国的意义与困境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然而与现代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律师制度,在我国仍然处于发展阶段,相比于其他法治建设而言较为落后。纵观我国的律师制度,由于属于“舶来品”,且其来源于西方法治文明的制度建设与中国国情不相适应,使得我国律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的意义一直不明确,从而导致了律师制度本身的发展缓慢与从业人员职业上的迷失。因此本文从律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的意义入手,对其当前发展存在的困境与原因进行解读,进而提出明确我国律师职业意义的建议。
律师、意义、困境
D926.5(中国法律)
2014-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9-149,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