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学双重视角下对新闻报道的著作权保护的思考
长期以来,在新闻报道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上,法律的理论,规定与新闻界的实践事实不相适应。法学界将新闻报道分为时事新闻与其他新闻作品。并基于时事新闻没有独创性和保护公众知悉权,维护新闻自由的两个理由,将时事新闻排除在著作权法的保护之外。但从新闻学的视角分析,即使是单纯的事实消息因报道者的不同也都打上作者个人的烙印,并且大部分新闻与公共利益其实并无关联。除此之外,媒体的产业化和新闻来源的有偿化是保护新闻报道著作权的现实基础。我国已经开始重视新闻报道的著作权保护,现有的一些法规也为未来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
著作权、新闻报道、法学
D92;D91
201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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