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衡灾后重建中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问题*--以北川羌族自治县为例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关系本就一直是我国理论界所争议的焦点,我国现行立法采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房地一致模式。但是在灾后重建中,这种房地一致模式又会使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产生新的冲突和矛盾。因物权随物的灭失而消灭,在不可抗力的自然灾难过后,房屋所有权就因房屋的倒塌、毁损而消灭,但房屋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却依然存在。与此同时,国家划拨救灾款重建住房,这时候新建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便与尚存的土地使用权问题产生冲突。本文对灾后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问题和房屋所有权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我国的房地一致模式进行探讨,最后从新北川县城的模式中提出自己的建议。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物权法、灾后重建
X14;U21
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是西南民族大学2014年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硕士一般项目项目CX2014SP21。
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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