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侵权损害多元化救济机制的构建
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的跨地域销售越来越普及,食品侵权的危害后果也越来越严重。它不仅损害了众多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威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在食品侵权中建立民事救济、责任保险、赔偿基金多元化的救济机制可以弥补传统的侵权损害赔偿的不足,符合法社会学、分配正义的基本理论,而且顺应了侵权责任法的发展方向,是满足社会发展现实需要的应然选择。
食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赔偿基金
D92;D91
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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