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正如马克昌教授所指出的:当我国的被害人救助制度还是空白的时候,很多国家早已进入“被害人时代”,而我国的这种现状往往会忽视犯罪人的承受能力,从而造成表面上为被害人伸张了正义,实际上其根本没有获得救助。这一所谓的正义判决就沦为“法律白条”,正是现实中存在的这些“法律白条”呼唤着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立。完备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应该包括被告人赔偿制度、国家补偿制度以及社会援助制度三个方面的内容,我国已有被告人赔偿制度,虽不完善但也相对成熟,但仅靠被告人的赔偿制度还不足以救助刑事被害人,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需要方方面面,社会全体的通力合作才行,在此笔者主要对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以及社会援助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国家补偿制度、社会援助制度、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D9 ;D92
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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