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视角下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完善
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建立在混乱的、非系统化的法律法规之上的,如此脆弱的制度根本无法应对日新月异的社会现实向其提出的严峻挑战。建立统一、明确、回应现实的宅基地使用权规范体系已迫在眉睫。宅基地使用权归根到底是一种物权。对于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物权法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而应改变《物权法》第153条的做法,即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统统委任于“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本文将对《物权法》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宅基地使用权、物权法、物权
TS9;TS8
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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