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有关问题探讨

引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行政法律法规的形式出现,明确了我国的政治逐渐走向民主化、法制化,也体现出我国对民众所拥有权利的重视。2007年国务院商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志着可以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案件,这也对政府建设、社会平稳和保障公众权利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从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看,此类案件还属于一种新型案件,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案件的判评方式以及诉权滥用的防范等问题需重点关注。本文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诉讼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权力滥用

D92;D63

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2-1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