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关于行业协会垄断行为和反垄断执法的建议
反垄断法应社会化经济发展的要求而生、体现着时代发展的精神,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体现的宗旨、目标以及调整对象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但是我国是一个没有反垄断传统并鲜有反垄断执法经验的国家,尊重中国现实国情与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相结合是今后我国反垄断立法与行政执法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
行业协会、垄断协议、行政处罚、协同行为
G31;C93
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