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民事诉讼不当证明行为之研究

引用
证明行为是法治社会中人们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受到不法利益的驱使,一些恶意当事人利用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相关规定的缺失,异化证明行为的功能,把法律视为侵权方法,把不当证明行为当做侵权手段,把法院作为侵权工具。运用不当证明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是恶性程度相当高的不法行为,必须审慎认定、积极防范、严厉惩处。

不当证明行为、识别救济机制

F11;F01

从化法院课题组对不当证明行为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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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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