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
新的民事诉讼法中对公益诉讼的原告进行了规定:对于环境污染,法律规定的有些机关和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主体资格规定还是过于模糊,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既然法律规定了一些组织和机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政府机关、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都可以包含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更好地为环境公益诉讼服务。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机关组织
DF4;D92
2014-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74-374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机关组织
DF4;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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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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