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比例原则对行政执法的规制
自2008年国务院推行“大部制”改革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的行政权力相对集中,极大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节奏。近年来,有关征地拆迁、城管执法等暴力执法事件引起了人们对平衡公权力与私权利、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价值衡量这一问题的极大关注,比例原则对行政执法的规制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比例原则、行政执法、行政规制、公权力与私权利
D91;C93
2014-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