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新刑诉法背景下逮捕的社会危险性要件
为切实保障人权,规范逮捕制度,新刑诉法修正案对逮捕条件尤其是必要性条件做出修改。规定了构成具有社会危险性的五项具体行为、绝对逮捕的三种情形和变更为逮捕的情形。虽然细化了“社会危险性”的构成情形,提高了可操作性,但是多数采用“可能”等模糊性语言,如何分析新的逮捕条件,从而全面理解“社会危险性”要件,以期为正确把握逮捕条件提出建言。
新刑诉法、逮捕条件、社会危险性、证明机制
DF7;D92
2014-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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