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困境及其出路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产物。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司法实践的需要,主诉制的优点也日趋显现,进一步深化、推进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实践和鄢惠凤林楸玲理论上基本取得一致。但是,建立在社会转型升级背景下的该项制度受现存固有体制和社会矛盾的影响、此项改革的非全面性以及认识和实践深化发展的固有规律性,该制度目前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科学、合理的处理这些问题对司法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诉制、社会转型升级、办案模式、检察队伍建设
DF8;G64
2014-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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