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贪污受贿犯罪主体研究--兼论大学生村官的主体地位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惠农资金的增加等因素,再加上农村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给农村职务犯罪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农村不断恶化的职务犯罪形势与其独有的特点都要求对农村职务犯罪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贪污受贿罪是农村职务犯罪的常见罪名,其主体必须是依法从事协助政府行政工作的公务活动且能够被认定为农村基层工作人员的人。根据这一条件,农村贪污受贿罪职务犯罪的主体应当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工作人员、农村经济合作社的领导成员、村民小组长与村名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大学生村官四类。
农村、职务犯罪、犯罪主体、公务、大学生村官
D92;DF6
2014-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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