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由物权客体特征谈其含义之延展

引用
传统的物并不能周延地解释新型客体,此类客体尚未确定处于民法体系何地位,由此依民法基本原理探求客体概念的延展,以保障社会对法的需求。

物权客体、权利质权、准物权、内涵延展

U16;TP2

2014-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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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14-1188/D

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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