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性侵幼女案件的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

引用
从海南万宁的校长开房事件开始,多起性侵幼女案件被爆出,社会舆论反响热烈。性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而针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幼女的性侵行为性质则更加恶劣。由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成熟,对性的认识与成年女子相比差距甚远,故性侵行为对她们的身心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并且这种危害往往具有长期性和不可弥补性。针对这种恶劣的性犯罪行为,目前的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方式仍然存在明显的问题。因此对于性侵幼女案件,应当从事前事后两个时间段,法律、心理、社会多个层面予以预防和救济。

性侵幼女、嫖宿幼女罪、二次伤害、性教育

R98;R75

2014-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0-22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14-1188/D

2014,(6)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