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关于我国军人违反职责罪犯罪构成“阶层化”的探讨

引用
我国刑法理论承袭于苏联刑法成果。在犯罪构成方面,认为其是由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要件构成。此理论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面临严峻的挑战”。有学者认为,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是“平面化”的“搭积木”的游戏。是故,笔者主张,军职罪的犯罪构成应当是“阶层化”的,而不是“平面化”的。

军职罪、犯罪构成、阶层化

E26;DF6

2014-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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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14-1188/D

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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