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浅论产品责任发展风险抗辩之救济制度

引用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1条仅规定生产者对于产品发展风险这一抗辩事由,却未赋予消费者对于产品发展风险受到损害的救济权利,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显然是不公平的,所以有必要研究产品责任发展风险抗辩的救济制度,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文在分析发展产品质量发展风险抗辩之救济制度必要性的基础上,借鉴美国法上发展风险抗辩的救济机制,提出完善我国产品责任发展风险抗辩的救济制度构想,从而使得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地保护。

产品责任、发展风险抗辩、救济制度、国家补偿、完善

TN ;TV9

2014-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01-202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14-1188/D

2014,(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