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金融调查服务(FOS)制度评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金融创新的进一步深化,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导致金融消费纠纷具有复杂性、专业性。但是,传统的救济渠道无法满足金融消费者公平、快速解决争议的需求。澳大利亚金融调查服务制度凭借其专业性、高效性、独立性,在金融纠纷解决方面成为成功典范。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金融调查服务制度,结合我国国情,在一行三会的指导下,逐步建立起金融调查服务制度,完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金融调查服务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金融消费者
TN9;G64
2014-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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