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讯逼供罪的认定
刑讯逼供这种现象在我国古来有之,在近几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近些年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冤案也引起了社会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在我国刑法中,虽然规定了刑讯逼供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个罪名并没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导致了这个罪名有形同虚设之嫌。为了加强对本罪实体法的治理,逐渐减少刑讯逼供的现象,以最终提过刑事司法的威慑力,需要进一步明确刑讯逼供罪在认定中的一些问题,通过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对刑法中关于本罪相关规定的完善,如明确不作为是否可以构成本罪等,来提高本罪在实际中的适用率,真正使公民的人权得到切实的保障。
刑讯逼供、立案标准、犯罪构成要件、转化犯
D92;DF6
2014-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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