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类民间法”的社会实证意义--由《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与《送法下乡》想到
法学思想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书本中的法、活法、民间法等诸多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和国家法形成了二元共存的局面。在多维而流变的社会秩序现状以及国家法自身的缺陷下,这些“类民间法”的存在,对于弥补国家法的空白、为国家法提供预备性的入法资源以及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有着重要的社会实证意义。发挥了重要的社会实证意义。
社会控制、民间法、活法
DF9;TP3
2014-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