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界限--以醉酒驾驶为视角
近年来,因醉酒驾驶导致严重事故的案件频频出现,这些案件在进行性质认定的时候,往往会在定性为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引发激烈的公众讨论。本文旨在探讨在司法实务中对二者的认定,并尝试提出相关建议。
醉驾、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
D92;D91
2014-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73-273
醉驾、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
D92;D91
2014-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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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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