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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公证问题浅析

引用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条规定相对粗疏,给有限公司的股份继承公证带来诸多困扰。本文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的法律范畴、股权继承中的夫妻共有及股权限制继承等诸多问题进行分析,阐述笔者粗浅观点,不足之处,望同仁指正。

有限公司、股权、继承

D9 ;DF8

2014-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78-17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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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14-1188/D

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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