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领域司法权的行使过程
将司法权界定为裁判权,在这个前提下研究司法权行使的过程,可以明晰我国司法权行使的主体为二元司法结构,二分为裁量权和判决权。裁量权行使主要是在检察院完成。司法过程的形式是法律决定而非法律议论。面对强势的公诉机关,应当反思法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的态度。
司法权的行使、司法权的行使主体、中立性、法律议论
D92;D91
2014-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8-69
司法权的行使、司法权的行使主体、中立性、法律议论
D92;D91
2014-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8-69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