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刑事司法领域司法权的行使过程

引用
将司法权界定为裁判权,在这个前提下研究司法权行使的过程,可以明晰我国司法权行使的主体为二元司法结构,二分为裁量权和判决权。裁量权行使主要是在检察院完成。司法过程的形式是法律决定而非法律议论。面对强势的公诉机关,应当反思法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的态度。

司法权的行使、司法权的行使主体、中立性、法律议论

D92;D91

2014-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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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14-1188/D

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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