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除权与劳动债权优先性之探讨
破产法第132条对在破产程序的清偿顺位上,劳动债权相对别除权的优先受偿性采用“新老划断”的态度。本文通过对劳动债权与别除权的性质及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对二者的受偿顺序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得出在破产法中应当确认别除权优先性不可动摇的地位,实行别除权优先之下的劳动债权有限保护的结论。
别除权、劳动债权、优先性、社会保障
DF4;DF0
2014-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82-182
别除权、劳动债权、优先性、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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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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