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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除权与劳动债权优先性之探讨

引用
破产法第132条对在破产程序的清偿顺位上,劳动债权相对别除权的优先受偿性采用“新老划断”的态度。本文通过对劳动债权与别除权的性质及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对二者的受偿顺序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得出在破产法中应当确认别除权优先性不可动摇的地位,实行别除权优先之下的劳动债权有限保护的结论。

别除权、劳动债权、优先性、社会保障

DF4;DF0

2014-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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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14-1188/D

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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