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制罪”理论的反思与展开
面对刑事立法性罪刑失衡与个案罪刑失衡问题,刑法学者们开始从罪刑关系入手,考察刑罚对犯罪的反向制约作用,并提出了一系列“以刑制罪”理论。经过对这些理论的反思与展开,文章指出,“以刑释罪”值得提倡,但必须区别对待、谨慎适用;而“以刑定罪”则是明显的恣意解释、滥用刑罚权,应当坚决予以杜绝。
以刑制罪、以刑释罪、以刑定罪
D92;D9
2013-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96-97
以刑制罪、以刑释罪、以刑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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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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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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