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主要争议问题研究
本文从一起徘徊于盗窃罪和侵占罪之间的案例说起,以侵占罪的主要争议问题为视角展开讨论。首先,对刑法学上“占有”的含义进行剖析,判断行为人是否对财物具有占有的地位应当结合主客观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为己有”的故意为前提,对代为保管关系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得到只要行为人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前已经合理占有财物,即可构成代为保管关系的结论;而后,针对拒不退还的认定问题,认为在法院立案之前,行为人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无法或拒绝退还财物,即构成拒不退还。
侵占罪、占有、代为保管、拒不退还
DF6;D92
2013-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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