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业秘密保护——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视野
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作出如下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被公众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国的经济实力越强大科技水平越发达,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程度越高.不同国情的国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就采取不同的模式.在我国现今的国情之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辅以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一直以来反不正当竞争法发挥着其在商业秘密保护上的主导作用,但是随着科技进步,有关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越来越多样化和新颖化.在此基础上,笔者介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状,对日德等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参考借鉴,为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商业秘密保护提出几点建议.
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D9 ;F71
2014-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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