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适格当事人的扩张与完善
新增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是此次修改民事诉讼法的一大亮点与进步,是立法对传统当事人适格理论与制度扩张的承认.打破传统诉讼原告资格的过分限制是构建公益诉讼制度的起步.本文主要从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适格当事人的规定入手,阐述适格当事人扩张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对扩张后的适格当事人资格进行进一步的解析与完善,最后论证我国应建立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和公民个人为主体的多元化公益诉讼原告制度.
公益诉讼、适格当事人、检察机关、有关组织、公民个人
D91;D92
2014-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4-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