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检察机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规范性要求
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时,应着重把握符合逮捕条件、被追诉人无固定住处或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且在住处执行有碍侦查、执行地点的非羁押性和非专属性、区分适用不同的诉讼阶段、履行告知义务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捕性、诉讼经济原则
D92;DF7
2013-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15-116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捕性、诉讼经济原则
D92;D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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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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