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媒体的“阳光”增强检察发展“正能量”
现今,以微博、QQ、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已经从边缘走向主流,在这个舆论环境下,需要将新媒体的“阳光”引入到检察工作中来,以公开透明的工作方式,构建起检察机关与新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新媒体、媒介素养、检察机关
DF8;D9
2013-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18-118
新媒体、媒介素养、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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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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