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性质探析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以满足当代社会新的养老需求为特定目标而发展衍生出的新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具有主体特殊、受益人为第三方、针对人群特定的特征。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是公共服务合同,具有委托合同属性,是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公共服务合同、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R19;R1
2013-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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