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也论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

引用
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学界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统一的定论,目前广为流传的主要有公法性质说,私法性质说与公私兼有的社会法性质说,三种学说冲突的核心在于“要不要严守公私法划分”这一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诉讼标的额的不断增大,经济法部门法的不断完善,我们能够预见惩罚性赔偿责任未来作为经济法所特有的责任形式的可能。

惩罚性赔偿、公法、私法、社会法

D92;D91

2013-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6-6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14-1188/D

2013,(9)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