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司法实践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可行性
期待可能性理论本源于德日刑法,属于犯罪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期待可能性理论因其立足人性,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等而具有相应的合理性,其核心是“法不强人所难”,体现了刑法对“弱者的同情和怜悯”。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虽然没有明确采纳期待可能性理论,但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对其充分利用。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借鉴期待可能性理论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
期待可能性、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实现途径
D92;DF6
2013-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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